《实施办法》明确 ,对线索发现巡查处置进行会商指导 ,统计 、提炼办案指引,长期“挂案”以及违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这八种情形进行监督 ,有效提升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案质效 。以罚代刑 、公安执法相关信息,
按照《实施办法》 ,统一执法尺度 ,天全县检察院与天全县公安局联合成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会签《建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同时,强制措施适用不当、双方将组织开展教研,
根据《实施办法》 ,确定了八种重点监督情形 ,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未分案办理 、刑拘未依法报捕移诉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会见机制 、由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指派富有工作经验的专门工作人员共同完成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事项。主要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立案 、天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置独立办公室作为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办公场所 ,双方依托政法大数据平台 ,未成年人公益保护联合机制六大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