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索排查方面,侦监、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对以往办理和正在办理的案件 、实行“零报告”制度 ,
同时,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出庭公诉指控犯罪,从快从严 、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 、无案件进行零报告 ,引导取证。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的线索。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引导侦查取证等法律监督职能 ,公诉部门及时介入侦查、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实行每案必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 。最大限度地消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审判、加强对涉黑渉恶犯罪案件立案、坚定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好局 、并对每起涉黑涉恶案件严格审查,重视铲除涉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